《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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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0
11月10日,交通运输部公布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修改主要包括,将“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业务审批”“无船承运业务审批”改为备案管理并细化完善备案要求;此外,对国际客船、国际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许可的审核模式进行优化,由现行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初审后报交通运输部审核,调整为由交通运输部直接审核。
(来源:交通运输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