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和欧盟签署《北京船舶司法出售公约》
根据联合国官网消息,比利时和欧盟于2024年3月14日在纽约联合国总部签署了《联合国船舶司法出售国际效力公约》(简称《北京船舶司法出售公约》)。比利时是第十八个签署该公约的国家。根据公约第18条(1)款的规定,由主权国家组成且在公约所涵盖的某些事项上具有管辖权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可以签署该公约。第18条(2)款规定,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应当声明其成员国已将公约所涵盖事项中的管辖权转移给该组织的具体事项。欧盟已作出该声明,表明其在公约所管辖的事项上具有管辖权。目前公约签署方有:布基纳法索、中国、科摩罗、厄瓜多尔、萨尔瓦多、格林纳达、洪都拉斯、基里巴斯、利比里亚、圣多美和普林西比、沙特阿拉伯、塞内加尔、塞拉利昂、新加坡、瑞士、叙利亚、坦桑尼亚、比利时和欧洲联盟。
公约由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起草,并于2022年12月7日获联合国大会采纳。公约旨在统一和协调船舶司法出售的国际效力,填补国际海事立法在这一领域长期存在的空白。这是第一个以中国内地城市命名的国际海事公约。2023年9月5日公约签约仪式5日在京举行。共有34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团来京参加签约仪式,包括中国、瑞士、新加坡、沙特阿拉伯、利比里亚、洪都拉斯等在内的15个国家和地区成为公约的首批签约方。该公约其后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开放供各国签署。
公约对国家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开放,可供签署、批准、加入或认可。公约将在第三份批准书、接受书、认可书或加入书存交之日起180天后生效。
公约解释性说明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秘书处为公约编写了一份解释性说明,对案文逐条详加评述,以期对参与研究或适用该公约者有所帮助。
该解释性说明下载地址:
https://uncitral.un.org/sites/uncitral.un.org/files/media-documents/uncitral/en/united_nations_convention_on_the_international_efffects_of_judicial_sales_of_ships.pdf
《北京船舶司法出售公约》国际研讨会直播回放链接如下:
https://live-m.ciftis.org/m/summitLiveDetail.html?actId=2103
(来源:万邦法律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