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事组织召开法律委员会第一百一十一次会议
来自:
|
2024-04-26
2024年4月22日至26日,国际海事组织(IMO)法律委员会第111届会议在英国伦敦召开。会议由Gillian Grant女士(加拿大籍)担任主席,IMO秘书长多明戈斯先生出席了会议开闭幕式并发表讲话。交通运输部国际司会同海事局、大连海事大学、外交部条法司、中国船东互保协会、中国海商法协会及驻英使馆海事专班,组成中国代表团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出席会议。
除全会外,会议还成立了“公平对待海员”“责任与赔偿”两个工作组。本次会议共设17项议题,会议文件共39份。在“海上水面自主船舶履行法律委员会公约文书”议题下,中国递交的《关于制定〈海上水面自主船舶履行法律委员会公约文书指南〉的建议》获参会代表团广泛支持,被纳入本届会议通过的海上水面自主船舶法律委员会工作路线图,并作为法委会今后推进此项工作的重点之一。
委员会决定法律委员会第112届会议将在2025年3月24日至28日召开,并选举Gillian Grant女士(加拿大籍)连任2025年会议主席。
(来源:“中国海事”微信公众号)